一、项目名称: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零星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二、项目需求:
1、零星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2、供应商须真实反映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反映。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4、预算:年度内零星工程预算总额约350万元,审计服务投入预算按最终报价费率计算。(年度内有多个零星工程发生,则按单个工程独立进行结算审计并独立计费)。
5、最高限价:供应商应采用费率报价,服务酬金支付费率最高限价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 号)*费率计算,费率不得高于 80%,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选聘应当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造价工程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3.供应商是法人委托人的,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至开标日止连续六个月)。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咨询人(包括关联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后在我公司未有弃标记录。
(二)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选聘;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选聘。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选聘;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选聘。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选聘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接收:2022年11月27日下午16:00前,响应文件一正二副,请密封寄送。响应人需确保在此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经快递送至联系人。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58号,办公室黄经理收,联系电话025-85801999-8317。
五、选聘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上午9:30
六、选聘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58号,金陵制药厂办公楼3楼会议室。由于疫情原因,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如有需要会安排视频连线交流。
七、报名方式及选聘文件领取
1.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25-8580199-8317
邮箱:huang-qq@njjlzy.com
2、请将响应人营业执照(图片或扫描件)、响应人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以上采购方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响应人名称。审核通过后选聘文件会以邮件形式发送。
八、本项目不收取选聘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用。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制药厂
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