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相关规定,对2022-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鉴证机构进行公开选聘,择优选取1家中标单位提供企业所得税鉴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欢迎合格响应人报名参加。如果响应人所提供的信息不全,或者响应人实质上不符合选聘资格,即使已提交选聘文件,采购方仍可取消其报名或中选资格,采购方对响应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如果选聘活动安排有变动,以采购方最新通知为准,请关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lyy1999.com)。
一、项目名称: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鉴证机构选聘
二、项目委托业务范围
对2022-2024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鉴证并出具报告。
鉴证范围: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范围内管理本部及所有分公司(截止2022年底7家);
2、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资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或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的任一天,或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任何一条均判定为资格条件不合格,申请无效。
四、选聘文件
(一)文件目录
1、参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评单位持续经营且未受处罚的承诺;
3、若参加腾讯会议线上选聘的人员非企业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以下项目(二)中所列各项文件
(二)中介机构在评选文件中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做出明确的承诺和陈述:
1、中介机构概况;
2、同意响应本次选聘公告中规定的时限、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同意就有关内容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3、中介机构近三年(2020-2022 年)服务过医药类企业或者上市公司所得税税务鉴证(提供 1 -5个),如果有服务过上市公司汇总纳税鉴证业务案例、医药类上市企业汇总纳税鉴证业务案例请注明,同时请提供相应业务约定书等证明文件;
4、本项目小组人员构成、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简介及其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与现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请注明,否则影响评分);
5、本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需执业5年以上,近三年(2020-2022年)有上市公司汇总纳税鉴证项目经验、医药类上市公司汇总纳税鉴证项目经验,请提供相应鉴证报告等证明文件;
6、服务报价。报价按年度报价,报价为含税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以上材料影响评分。
(三)文件封装
1、参评文件一律采用 A4 纸印制,一式两份;
2、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封装;其余文件密封,并按前述要求编写目录、顺序装订。
五、其他事项
1、参与选聘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鉴证机构必须对比选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2、委托方将组织专项评审,确定1家中选机构。评审结束后,将通知中选单位,未获通知者为未中选。
3、委托方有权要求申报机构就申报材料做进一步说明。
4、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议。
六、选聘方式
在各响应人满足选聘条件的前提下,采取综合评审法进行评审。对未中选者,采购方不予解释。
七、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月17日上午9:00-2022年1月28日上午12:00,响应人需确保在此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经快递送至联系人。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238号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童可迪收,联系电话025-83118532。
八、选聘时间及地点
选聘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9:30
选聘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金陵药业大厦6楼会议室。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