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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审计及咨询辅导 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相关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申报代理中介机构进行公开选聘,择优选取1家中标单位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欢迎合格响应人报名参加。如果响应人所提供的信息不全,或者响应人实质上不符合选聘资格,即使已提交选聘文件,采购方仍可取消其报名或中选资格,采购方对响应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如果选聘活动安排有变动,以采购方最新通知为准,请关注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lyy1999.com)。

 

一、项目名称: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申报代理中介机构选聘

 

二、项目委托业务范围

1.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2022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以下简称申报明细表)进行专项审计。

2.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申报明细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申报明细表是否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2)申报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申报企业在所审计期间的研究开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3这次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范围包含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范围内管理本部及所有分公司(截止2022年底7家);

4.2023-2025年度的我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确认咨询服务。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为企业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具有辅导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案例;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或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的任一天,或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任何一条均判定为资格条件不合格,申请无效。

 

四、选聘文件

(一)文件目录

1、参评单位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评单位持续经营且未受处罚的承诺;

3、以下项目(二)中所列各项文件

(二)中介机构在评选文件中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做出明确的承诺和陈述:

1、中介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中注协等级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等级证明、评审通过案例1-5个);

2、同意响应本次选聘公告中规定的时限、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同意就有关内容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3、如果有在册的江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库”内的财务专家,请提供相应的名单并提供证明文件(提供1-5个)。

4、中介机构近三年(2020-2022 年)服务过医药类或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案例(提供1-5个),请提供相应业务约定书等证明文件,如果有近三年(2020-2022年)服务过医药类上市公司高新企业审计项目,请特别注明并提供相应业务约定书等证明文件;

5、本项目小组人员构成、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简介及其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与现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请注明,否则影响评分);

6、本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需执业5年以上,如果项目负责人执业10年以上,同时又是高级会计师,请提供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的高级会计师以及执业年限等证明文件;

7、服务报价。报价为含税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以上材料影响评分。

(三)文件封装

1、参评文件一律采用 A4 纸印制,一式两份;

2、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封装;其余文件密封,并按前述要求编写目录、顺序装订。

 

五、其他事项

1、参与选聘的高新技术企业代理机构必须对比选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2、委托方将组织专项评审,确定1家中选机构。评审结束后,将通知中选单位,未获通知者为未中选。

3、委托方有权要求申报机构就申报材料做进一步说明。

4、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议。

 

六、选聘方式

在各响应人满足选聘条件的前提下,采取综合评审法进行评审。对未中选者,采购方不予解释。

 

七、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月17日上午9:00-2022年1月28日上午12:00,响应人需确保在此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经快递送至联系人。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238号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童可迪收,联系电话025-83118532。

 

八、选聘时间及地点

选聘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10:30

选聘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38号金陵药业大厦6楼会议室。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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